“被告人王某,我是中原区法院院长徐薇,本案合议庭由我来担任审判长。”6月11日上午9:30,一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坐在审判台中央的不是别人,而是该院的“一把手”,是什么原因让久已离开审判一线的法院院长又重新回到了审判台前呢?
时隔多年,法院院长重新回到了审判台前
2014年1月16日早上8时许,被告人王某驾驶公交车由南向北行驶在郑州市华山路上时,为超越路边停靠的车辆,违规驶过道路中央的黄线,与对向行驶的一辆面包车相撞,面包车随后又被一辆来不及制动的小轿车追尾,造成面包车内两人死亡,后经交警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今年只有29岁,突然发生的事故让他也傻了眼,虽然他马上求助路人报警,并留在现场协助救出了伤员,但严重的后果已无法挽回。
事发后,公交公司与王某的家人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取得了对方的谅解,王某在看守所也多次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表示了深刻的忏悔,但因为造成了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公诉机关坚持认为对王某应判处3至4年有期徒刑,而王某的辩护人则认为应考虑王某的悔过表现,给王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鉴于控辩双方在量刑问题上争议较大,中原区法院按照今年4月份下发的该院《关于加强新型合议庭建设提升审判质效的方案》的要求,打破原有的合议庭组成模式,由院长徐薇亲自担任审判长,带领合议庭成员共同审理该案,并邀请了一个由7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组成的观审团现场旁听案件审理,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倾听群众对于案件事实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案件的整体质量,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院长带头办案,在新老法官间传递职业财富
徐薇院长1987年进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从书记员干起,先后担任过郑州中院刑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是三级高级法官。2006年1月起正式担任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7年的刑事审判职业生涯中,徐薇院长曾参与审理了多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件,比如2000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12•9”张书海团伙暴力抢劫银行案,2005年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雇凶杀妻案。丰富的审判经验是她宝贵的职业财富。
但自从担任了基层法院的“一把手”,由于日常行政工作十分繁忙,多年来,徐薇院长几乎不再办理任何案件,同样的情况,在其他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甚至法庭庭长身上都普遍存在,这也是长期困扰整个法院系统的一个问题。
“法官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实践经验是保证案件审判结果高质高效的前提,可我们许多资深法官一旦担任了领导职务,就渐渐远离了审判一线。”徐院长表示,现在许多年轻法官出了校门就进法院,虽然理论功底扎实,但实践经验的欠缺使得一些案件的审理并未达到社会的预期,群众对年轻法官也缺少信任。
“法官需要新老交替,但资深法官应该通过审判实践做好对新人的‘传帮带’。”徐薇院长继续说道,实践中还会遇到许多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的案件,这些也是一般法官难以应对的,过去这种案件会经过法院审委会的讨论研究,但那毕竟只是研究书面的案卷材料,远没有亲自参与案件审理来的直观、真切。
新型合议庭建设,解决法院困境的有益探索
为解决法院案多人少,年轻法官经验欠缺,群众对法院判决满意度不高的问题,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开展司法改革的相关精神,中原区法院决定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院推行加强新型合议庭建设提升审判质效的改革方案。
这套方案重点在于打破原有的合议庭组成模式,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要带头办案,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各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和优秀的资深法官则担任合议庭审判长,由他们与其他法官双向选择组成新的合议庭;同时,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只要具有审判资格也要参与案件审理,从根本上充实一线办案力量,解决案多人少的难题,提升法院整体的审判质效。
“这已经成为了一项制度,我们每个人通过这种改革都有机会得到锻炼,更可以向院里的资深法官们好好学习。”庭审结束后,与院长共组合议庭的助理审判员孔凡松这样说道。
为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中原区法院邀请了人民观审团现场旁听,同时去除了被告人王某的“犯罪化标签”,整个庭审过程都通过法院的官方微博及时在网上发布了消息。庭审结束后,观审团成员聚集在一起,分别结合庭审情况,就这起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问题发表意见,最后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递交给了合议庭,供合议庭裁判案件时参考。对观审团的意见,审判长徐薇表示合议庭会综合考虑,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