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又有新动向,很多不法之徒通过邮局频频走私濒危动物制品。”近年来,人们对珍稀动物毛皮及其制品的需求日益增加,以个人名义从邮递渠道走私该类物品的活动呈多发态势。除了通过空港利用行李夹藏等方式走私象牙外,邮递渠道也成为象牙或者其他濒危、珍稀野生动物制品走私的高发地。2009年,郑州市中级法院先后受理了3起走私濒危、珍稀野生动物制品及古钱币等案件,共涉及象牙126公斤,属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金裳凤蝶标本2枚、喙凤蝶24枚,属于禁止出口的国家三级文物 “明”刀币23枚和 “乹元重宝”钱8枚,此外还有属于一般文物的古钱币2703枚。
美丽象牙的背后,是大象被劫杀的冤魂,平均每天有104头大象遭猎杀未来15年内非洲象或将灭绝
一名长期在津巴布韦经商的中国男子,看到两国象牙价格相差悬殊,就通过行李夹带的方式多次走私象牙,总量达126公斤,价值535万余元。2008年6月,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安检人员在其一个行李箱中查到走私象牙,一起特大象牙走私案就此浮出水面。2009年12月,经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走私象牙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福康、王月一、张娟娟被法院依法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期徒刑15年,罚金30万元;有期徒刑13年,罚金20万元;被告人陈为仁、郑志勇、吴国栋、苗强被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20万元;有期徒刑8 年,罚金15万元;有期徒刑6 年,罚金10万元;免于刑事处罚。宣判后,被告人王福康、王月一、张娟娟、陈为仁、郑志勇、吴国栋6人不服,目前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平均每天有104头大象遭猎杀未来15年内非洲象或将灭绝“走私这126公斤象牙,就相当于杀死了3头成年大象!”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乔亦丹说。
迟到的行李箱露出马脚,行李箱中惊现15公斤象牙
中国公民王福康长期在津巴布韦从事个体经营,他发现,在津巴布韦,象牙并不像在我国那样稀罕,在那儿可以从一些商场收购,而且和国内存在相当大的差价,如果将这些象牙倒卖到国内,利润相当可观。
于是,王福康纠集其侄子王月一和好友张娟娟,在津巴布韦大量收购象牙,并指导王月一和张娟娟,通过行李夹带的方式,将象牙带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第一次,王月一和张娟娟带回了4个箱子。侥幸入关后,王福康更加大胆起来,去年6月,王福康带回10件行李,行李中夹带了相当数量的象牙和象牙制品。并让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站监护中队分队长苗强接机,但是,其中一件行李却没按时到达,王福康便把王月一的电话号码留给了机场,他带着已经到达的9件行李,再次幸运入关。
6月17日,迟到的那件行李终于抵达机场。“我们都是对货物进行抽检,恰恰检查到了这件走私物品。”机场安检人员和海关的检查人员说,他们认为这件行李比较可疑,就用X光机进行检查,结果发现里面有“角形物”。检查人员把该行李箱打开后,当场查获了15公斤左右的象牙。
福建客人两次买走76公斤
检查人员立刻将象牙扣留,并通过王福康所留下的电话联系。而此时王福康则明显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他一直不肯露面,并抓紧时间处理已经入关的象牙。
王福康找到福建省仙游县的陈为仁、郑志勇、吴国栋等买家,陈为仁3人以40多万元的价格分两次买走了76公斤象牙。在该案庭审时,陈为仁辩称,王福康承诺这批象牙是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的,而陈为仁的同案嫌疑人则称象牙有通关手续,但都是英文,看不懂。
购得象牙后,陈为仁等人匆匆赶回福建,准备进行再加工后出售。然而海关很快便将王福康抓获,陈为仁等人也相继落网。其购买的204件象牙及制品全部被扣押。
而在法庭上,王福康则辩称,他带回来的只是在津巴布韦用来装象牙的箱子,他把象牙拿出来后,放进去的是红木、紫檀香、水晶等,并没有象牙。然而,张娟娟当庭供述,回国的时候带的行李里面有生活用品,还有“黑木头”,“有一点象牙”。
郑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许锡芳说,经司法机关追缴认定,此案共查获126公斤象牙,总价值535万余元,走私分子相当于杀死了3头成年大象。而为这些带血的象牙,走私者也付出了代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20万元以上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09年12月,经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这起特大走私象牙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福康、王月一、张娟娟被法院依法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期徒刑15年,罚金30万元;有期徒刑13年,罚金20万元;被告人陈为仁、郑志勇、吴国栋、苗强被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20万元;有期徒刑8 年,罚金15万元;有期徒刑6 年,罚金10万元;免于刑事处罚。宣判后,被告人王福康、王月一、张娟娟、陈为仁、郑志勇、吴国栋6人不服,目前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国际航空挂号信里藏着26只濒危“蝴蝶”
与王福康等人不同的,马鸿伟通过邮局走私的则是濒危动物制品。而这些野外生存数量与大熊猫差不多的金裳凤蝶,人们在大自然中几乎见不到。
现年37岁的马鸿伟系河南省新郑市无业人员。2008年春节前后,马鸿伟看到蝴蝶制品的销售不错,就寻思着做蝴蝶制品买卖。他以“纸币网”的名字通过淘宝网从一个网名叫做“蝴蝶王族”的网友赵某(已由四川警方处理)人手中,购买了几十枚喙凤蝶和金裳凤蝶标本。其中喙凤蝶10元钱一只,金裳凤蝶3元钱一只。
蝴蝶标本买回来后,马鸿伟雇人在家安装了3台电脑,又租用服务器建立了中、英、日文不同版本的网站,虚构了一家“河南天工工艺品公司”,开始在网上卖自己的蝴蝶标本。马鸿伟的目标客户还包括国外网民,为此他还将蝴蝶标本照片及其英文名称、价格单传到www.ebay.com(易趣购物国际网站)上,通过电子邮箱与国外客户进行联系,以商定蝴蝶品种、交易价格、付款方式和邮寄地址,并使用在贝宝(paypal)上的美元账户进行收款。
2008年7月14日至8月3日,马鸿伟从新郑市邮政局分别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匈牙利、芬兰、英国等国家发出10封国际航空挂号信,里面共装有26枚蝴蝶标本。
当年9月,这些信件在通过X光检查时,被郑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查获。海关工作人员发现,这些邮往境外的蝴蝶标本,未向海关申报、更没有取得国家濒管办郑州办事处核发的进出口证明书。查获的26枚蝴蝶标中,有金裳凤蝶2枚、喙凤蝶24枚,均属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据了解,一枚蝴蝶标本,卖到国外售价在20美元~30美元。经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野生动物司法鉴定中心及河南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批野生动物制品价值34736元。
2008年10月23日,经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马鸿伟被郑州海关缉私局以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依法逮捕。
庭审中,对于自己出售蝴蝶标本的行为,马鸿伟并未反驳,但他表示,自己真不知道还有这些管理手续。同时他从“蝴蝶王族”手里买蝴蝶时,对方告知自己这些蝴蝶都是人工养殖的,并非野生,因此他觉得自己不算走私“野生”动物。他按照养殖蝴蝶购买的,价钱很低,出售价格也仅有二三十元(未说明货币单位),而鉴定价格是按照野生蝴蝶给出高达3万余元的结论,跟自己的实际交易价比起来有点高。马鸿伟还说,他不知道这些蝴蝶属于野生濒危动物,也不知道通过邮局寄往国外属于走私行为。
办案检察官说,根据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受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无论是野生、驯养或养殖均在受保护范围。而通过网购途径向国外邮寄东西、物件也属于出口行为。检察官还拿出了一沓证据,其中包括马鸿伟通过网络销售蝴蝶时,与境外买家的聊天记录,上面清楚地显示,马鸿伟明知蝴蝶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
据郑州海关缉私局负责人介绍,金裳凤蝶和喙凤蝶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金裳凤蝶为我国特大珍奇种类,飞行时,金光闪闪,耀眼炫目,观赏价值极高。喙凤蝶为中国特有物种,珍贵而稀少。而对于珍贵濒危动物,即便人工养殖也不能随意买卖,必须经相关行政机关审批。
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王青介绍,我国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后,已通过立法来防止过度捕猎和采集某些濒危物种。根据我国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9年4月30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鸿伟无视国家法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走私珍贵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应予惩处。依法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退休老人邮往国外近3000古钱
而退休老人蒋季春通过邮局走私的则是古钱。
2008年9月,郑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查验时发现4封可疑快件,它们由同一人同一天在郑州4个不同邮政营业厅寄给国外同一人。
海关关员在对4封快件进行X光检测后发现,其中含有金属物体,经开拆查验,查获一些圆形或长条形古钱币。随后在短短几天内,海关关员又查获19封同一人寄往国外的快件,查获987枚夹藏的古钱币。
2009年3月12日上午9时,郑州市邮政局大学路营业处“目标”再次出现,海关关员从其随身携带物品中搜出几十公斤重的古钱币。
经调查得知,寄信人叫蒋季春,今年65岁,小学文化,2003年,老人退休后开始收集、研究古钱币,快件里的古钱币是他寄给在美国读书的儿子的。据其交代,2005年,在武汉给儿子邮寄古钱币时因为用了真实姓名,被武汉海关发现并进行了处罚,后来在儿子不断索要的情况下,他辗转到郑州、洛阳、西安等地,用假名字给儿子邮寄古钱币,截至案发,共邮寄出近3000枚古钱币。侦查机关认定,蒋季春自郑州向境外邮寄文物均未向郑州海关申报,也未取得国家文物出境许可证,应以走私文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蒋季春对公诉部门指控他走私古钱币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认为,其走私的钱币都是些普通古钱币,北宋的钱币是他花40元1斤买的,唐朝的是花20元1斤买的,几枚刀币则是30元一枚买的。他不知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希望法庭对他宽大处理。
蒋季春说,从2005年开始,他主动给儿子寄一些中国的古钱币,让儿子当做礼物送给周围的朋友和同学。没想到后来儿子要得越来越多,他只好持续不断地给儿子邮寄古钱币。而经郑州市检察院调查,蒋将古钱币邮寄给其在美国读书的儿子后,其儿子则大量在网上进行销售。
经省文物专家鉴定,蒋季春邮寄的古钱币确定有31枚为国家三级文物,其中有战国刀币23枚,有唐代的乾元重宝8枚,其余2703枚为一般文物。郑州市检察院检察官许锡芳说,按照法律,走私三级文物两件以下的构成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解释,走私9件以上三级文物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蒋走私的钱币中,有31件为三级文物,应处以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蒋季春的辩护人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的张宏光则拿出了湖北省古钱币收藏家协会的鉴定结论,认定涉案的23枚刀币和8枚乾元重宝均为一般文物。
据郑州市检察院检察官许锡芳介绍,战国的刀币目前传世数量很少,因为刀币是中国最早的古钱币的形态之一,对于研究中国的经济史及货币史是非常重要的资料。乾元重宝是唐代乾元年间生产的大型方孔铸币,这种乾元重宝在唐代盛唐年间制造,对研究中国的经济史、中国的货币史、盛唐时期的财政、货币制度意义重大。
对古钱币有所研究的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祖琴认为,涉案刀币为明刀,是战国时期燕国所铸造的流通货币。而明刀的存世量极大,不属于珍贵文物。另据可靠资料,乾元重宝至少有四百多种版式,究竟哪种或者哪些是“普通乾元重宝”,鉴定人应当予以确认。
古钱币可否上市流通有讲究
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作为古钱币来讲,国家地下埋藏的古钱币、或者是地下出土的古钱币、或者是国有博物馆收藏的古钱币禁止在市场上流通,个人建的民间博物馆里边的珍贵文物其中包括珍贵的古钱币也不能在国内的市场上流通。祖传的或者是早已流传在市场上的古钱币,不管是属于集体的还是个人的,均可以在国内市场上流通。而对于古钱币的出境,我国法律规定,公元911年以前的古钱币,无论是国有的还是集体、个人的均禁止出境。
目前,此案将择日宣判。
走私渠道从空港转向邮递
据了解,除了通过空港利用行李夹藏等方式走私象牙外,今年以来,邮递渠道渐成象牙或者濒危、珍稀野生动物制品走私的高发地。2009年至今,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受理了3起走私濒危、珍稀野生动物制品及古钱币等案件,共涉及象牙126公斤,属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金裳凤蝶标本2枚、喙凤蝶24枚,属于禁止出口的国家三级文物 “明”刀币23枚和 “乹元重宝”钱8枚,此外还有属于一般文物的古钱币2703枚。
郑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乔亦丹说,随着文物收藏热持续升温,我国文物因工艺精湛而广受国外收藏人士青睐,夹藏、偷运禁限制文物出境的风险也随之增加。而网络购物的方兴未艾、邮递物品的便利,则让不少打文物走私主意的不法分子瞄上了邮运渠道。乔亦丹说,邮递方式本身的一些特点也是不法分子“青睐”通过邮件走私文物的重要原因。与货物进出境相比,个人邮寄物品进出境的操作程序和申报单(邮件详情单)内容填写比较简单,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同时,通过邮件走私文物的手段越来越隐蔽,花样越来越多,加之有些寄件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投递邮件时多填写假名或错误地址等虚假信息,给海关查缉工作增加了许多难度。乔亦丹认为,国际邮递快件应采用实名制,以防不法者钻空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的,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走私20万元以上的,就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然而,严厉的刑罚并未让走私者止步。
据了解,象牙从非洲中南部一旦到了亚洲,价格起码能翻四五倍。巨大利润诱惑,使一些人铤而走险
日本保护团体“虎象保护基金”日前的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非洲、亚洲发生多起象牙走私案件,所得知的查抄量就已超过1.1万公斤,相当于约1600头非洲象的象牙数。
该基金指出,“去年秋季,非洲在限制野生动物商业交易的《华盛顿条约》允许下进行了象牙拍卖,出口至日本和中国有可能刺激了走私”。该基金通过对加盟日本百货店协会的260家商店进行象牙印章服务状况的问卷调查,开始调查日本国内的象牙市场。
该基金透露称,今年3月在越南查获了约6200公斤走私自坦桑尼亚的象牙,泰国查获约1000公斤,菲律宾也查获了约3500公斤。
4月至5月期间,肯尼亚、乌干达等相继查获了小规模象牙走私案件,中国表示逮捕了一名来自日本、企图携带象牙入境的男性。
该基金律师坂元雅行称,“查获的象牙只是冰山一角。查获率若是15%左右的话,今年上半年象牙走私总量可能达到7.5万公斤”。
《华盛顿条约》原则上禁止国际交易象牙,但去年特例举行拍卖。从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津巴布韦4国出口到中国的象牙为6.2万公斤,出口到日本的为3.9万公斤。两国印章等需求被认为扩大。
今年7月,天津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查获两个寄自比利时的邮件内藏有象牙原牙6根,象牙雕刻品两根。
据海关介绍,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邮运渠道象牙走私的发案率有所上升,走私分子通过网络联系境外卖家,以较低的价格购进象牙及其制品,随后采取伪报品名等手法,将这些物品邮寄入境。经调查,这些象牙买主主要从事古玩收藏和交易职业,对象牙的价值以及国内市场行情有一定的了解,并有一定的国内市场资源。
此外,随着中非政治经济文化交流进一步密切,前往非洲务工、旅游的人员大幅增加,这些人员回国时总喜欢携带象牙制品作为纪念品、土特产和礼物。由于部分人员对我国进出境管理规定缺乏认识或存在一定程度的侥幸心理,加之在非洲部分国家象牙及制品交易属于合法行为,因而导致象牙走私行为源源不绝。
拒绝购买方能制止杀戮
日前,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透露,尽管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在20年前就颁布了象牙贸易禁令,然而直到今天,平均每天仍有104头大象遭到猎杀。保护组织警告,如此下去,未来15年内,非洲象将在非洲大部分地区灭绝。
IFAW亚洲代表葛芮女士说,很多旅游者在购买野生动物制品的时候,往往没有想到,每一件野生动物制品后面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也没有意识到这种购买行为会给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为此,她诚恳地请求每一个出访非洲的中国游客,不论是因公出差还是因私旅游,拒绝购买野生动物制品。拒绝购买就能停止杀戮!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张建成建议,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走私工作应在加强进出境监管和政策、知识普及的基础上,由海关、商务、旅游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当事人的责任义务。例如规定境外职业介绍机构和旅行社,在出国务工人员和出国旅游人员出境前,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其违禁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是不允许以携带、邮寄等任何方式进出国境,让其在告知书上签字明确责任义务,以减少此类案件的发案率。倘若事先已被告知,仍然违反此项国家规定的,其出国前签字确认的告知书可作为相关证据使用。
笔者获悉,日前,由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和肯尼亚共和国驻华使馆共同发起了“绿游非洲护照夹”活动。由此,所有申请前往肯尼亚旅行并获得该国签证的中国公民都将免费从使馆得到一本“绿游护照夹”。同时这本绿游护照夹将通过海关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等渠道发放。这本护照夹既有携带旅游票证的实用功能,同时,告诫旅游者不要购买濒危动物制品作为“土特产”或旅游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