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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打官司”骗钱财 “诉讼掮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10-19 10:29:43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人们在遇到经济纠纷、邻里争端以至刑事案件时,会不约而同地想起律师。在当今社会,法治给我们带来公平和有序,它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应当说这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在某些急功近利之风的驱动下,诉讼掮客也应运而生。

    “掮客”,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就是指在旧社会替人介绍买卖,赚取佣金,进行中间剥削的人。“掮客”作为剥削阶级的产物,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渐消失。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一些好逸恶劳,不务正业的人,便打起了不劳而获的歪主意,他们借人们在各种交往和活动中需要“公关”的心理,常常活动于各种场合,扮演着类似“经纪”、“中介人”的角色,从中捞取好处,一段时期以来,这些人的活动方式不断发展,手段不断翻新,活动场合也渗透到各种领域,被人们称为“托儿”。医院门前有“医托儿”,市场上有“买托儿”,如今,在法律服务市场上又出现了一种“法律托儿”,也就是“诉讼掮客” (即借诉讼中介非法牟利者),现在人们把每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就有些人自吹与某领导关系好,熟悉司法程序,能化险为夷“搞定”案件的这类人被称为“诉讼掮客”。笔者在采访中发现, “诉讼掮客”在不少地方存在,且有一定的市场,他们不仅严重损害了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权益,而且破坏了司法机关公信力。

    2009年10月19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一起“诉讼掮客”诈骗案件,以可以帮助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诈骗当事人现金42500元及价值1600元香烟的被告人李鹏被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现年33岁的被告人李鹏系郑州市无业人员,中专文化。平时好吹嘘自己能耐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25日,毛某(已判刑)因涉嫌抢劫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事拘留,被告人李鹏得知此信息后,就主动电话联系毛某的妻子杨某,称可以帮助杨某为毛某办理取保候审,因在给毛某检查身体时李鹏在现场(案发后,据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某派出所协管员霍某证明,自己与被告人李鹏认识,毛某说他有病,民警要带他去医院检查,为了安全起见,自己也帮忙将毛某送去医院检查,当时李鹏到派出所找其玩,也跟着一起去了)。杨某信以为真。在骗取得杨某的信任后,李鹏自2008年11月25日至2009年4月13日,以为杨某办事需要找关系花钱为由,分多次共骗取杨某42500元及香烟若干。后毛某被判刑后,杨某想找李鹏询问有关情况,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李鹏,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杨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9年5月13日,被告人李鹏被抓获。赃款赃物均未追回。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大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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