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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召开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8-20 10:25:46



    为进一步完善调解网络,8月19日下午,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律师协会、中原区法院联合召开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共同推进律师参与调解。郑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毋宗权,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支合,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印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印首先介绍了中原区法院在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的改革思路和具体做法,并阐述了法院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方面的优势及中原区法院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的探索、创新及取得的成效。他希望借助此次机会,总结前期工作经验,进一步搭建律师参与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郑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毋宗权表示,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此次合作,此前司法局就此项工作已专门组织人员到外地学习调研,就是希望能够在学习先进的基础上,构建一套符合郑州本地特色的律师参与调解制度,这次能够与中原区法院合作共同探索律师参与调解,共同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市司法局一定全力支持好、配合好这项工作。

    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支合表示,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作为律师都愿意履行好这份社会责任,根据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郑州市律协已经挑选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来开展调解工作,希望通过今天这个平台,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调解制度,让律师参与调解制度见成效,推动更多矛盾纠纷通过律师调解得到有效化解。

    与会人员还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调解流程、如何实现互相监督、如何扩大律师参与调解制度的知晓率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交流。中原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冬玮在交流过程中重点介绍了“和顺中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运转机制及近期在律师协助下成功调解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会后,郑州市律师协会、中原区法院还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共同为“和顺中原”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为下一步全面推开律师参与调解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附:

    在律师协助下成功调解的一起典型案例

    原告汝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某有色金属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商品混凝土款121万余元、逾期利息7.9万余元、违约金20万元及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经过审查,如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主张的合同款项中有5%的款项还未达到付款条件,原告可能还需要二次起诉。但如果被告同意调解的话,双方的争议就可以一次性解决。考虑到这种情况,再加上双方都有委托律师,李冬玮法官便主动邀请秦三宽律师参与案件调解。通过律师参与调解,原告终于明白了调解有利于双方一次性解决合同价款全部纠纷的优势,接受了调解的建议,并同意在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上做出让步;同时秦三宽律师还通过被告的律师向被告公司传达了调解结案不仅可以避免二次诉讼,还能为公司节约部分费用的信息。经过反复沟通,被告最终同意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杨润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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