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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大陪审合议庭,陪审员轮番发问

  发布时间:2018-01-18 15:59:56





    1月18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因被告人张某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为广泛听取民意,主审法官翟红斌通过随机的方式抽选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3+4”大陪审合议庭模式审理此案。

    庭审前,合议庭召开了庭前会议,进一步确定本案需要查明的事实。4位人民陪审员认真阅卷后,积极参与讨论。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在2017年2月-5月期间,先后以能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亲戚找到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林某、刘某现金共计8万元;还指控被告人冒充房东,以租房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朱某现金1万元。被告人张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有异议,表示不认罪。

    在公诉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后,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详细发问:“你跟前两个被害人是否认识?”“你拿她们俩的钱时有没有给她们打收据?”“超过期限没有办成事情有没有说退款的事?”“被害人朱某是否认定你是房主?……”

    被告人张某对人民陪审员的发问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但坚持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直到庭审结束时,被告人张某仍认为,自己与被害人之间是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

    鉴于此种情况,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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